职工参与工伤保险可以受哪些待遇?
关于养老险、失业险、生育险的相关内容是我们不少小伙伴常提到的,今天我们就聊聊工伤保险。顾名思义,工伤险就是工作时受伤后的保险福利,那么所谓的“工作时”、“受伤”、“福利”是我们平时理解的意思吗?制度上有没有说明呢?我们先看一下工伤保险的定义。
工伤保险,又称职业伤害保险。工伤保险是通过社会统筹的办法,集中用人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建立工伤保险基金,对劳动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遭受意外伤害或职业病,并由此造成死亡、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时,给予劳动者及其实用性法定的医疗救治以及必要的经济补偿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这种补偿既包括医疗、康复所需费用,也包括保障基本生活的费用。
工伤后有什么待遇?具体如下: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伤残的,根据伤残等级,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此外,我们该如何缴纳工伤保险呢?工伤保险条例》提到“用人单位应当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