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日前印发《四川省企业老工伤人员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工作方案》,要求4月底前将全省国有企业有伤残等级的老工伤人员和工亡职工供养亲属,全部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今年内将国有企业其他老工伤人员和集体企业、其他企业老工伤人员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