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鉴定程序怎样走?需要哪些材料?
工伤鉴定是获取工伤保险赔偿的前提,工伤鉴定也共有10个等级,1级最重,10级最轻。员工因公受伤后,应该申请工伤鉴定,以获得赔偿。那么工伤鉴定程序怎么走呢?需要哪些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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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鉴定申请条件
(1)申请初次鉴定(确认)的条件,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停工留薪期满或停工留薪期内伤情处于相对稳定的状态,可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直系亲属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填报《劳动能力鉴定表》,并按规定提交相关资料。
(2)申请再次鉴定(确认)的条件,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3)申请复查鉴定(确认)的条件,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向负责初次鉴定的劳动鉴定委员会申请复查鉴定。
已终止工伤保险关系和劳动关系的申请人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按相关的政策规定中心不予受理。
工伤鉴定范围
1、市属破产企业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确认);
2、本市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配置辅助器具、职业康复的再次鉴定(确认);
3、其他受委托的鉴定(确认);
4、属本地区参保单位工伤职工及供养亲属的劳动能力初次鉴定和复查鉴定;
5、属本地区参保单位工伤职工配置辅助器具、职业康复的初次确认;
6、属本地区参保单位工伤职工延长停工留薪期、疾病与工伤相关联和旧伤复发的初次鉴定确认;
工伤鉴定所需材料
(1)《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确认)表》;
(2)《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告知书》
(3)工伤认定决定书或《工伤证》的复印件;
(4)被鉴定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一寸免冠近照;
(5)被鉴定人的病历、诊断证明、理化检验报告、CT、X光片等诊疗资料的复印件;
(6)申请再次鉴定的,需提供初次鉴定结论通知书的复印件和收到初次鉴定结论通知书的有效时间证明;
(7)申请职业病鉴定的,需填写《信息卡》;
(8)法规、政策规定或中心根据鉴定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提供上述资料的复印件时,应将原件一并送劳动鉴定经办机构核对(核对后退持有人保管)。
工伤鉴定程序
工伤鉴定收费标准
(1)初次鉴定(确认)费标准每案例400元。委托鉴定按此收费标准执行。
(2)再次鉴定费标准每案例750元。
(3)鉴定所需的检查费按医疗收费标准收取。
(4)参加工伤保险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工伤鉴定时限
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