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基金境外投资本月启动
资金来源为以外汇形式上缴的境外国有股减持所得;投资比例不得超过社保基金总资产的20%;可投资债券、股票、基金、衍生金融工具等八类品种或工具副题
5月1日起,全国社保基金可境外投资八类投资品种或工具,其中包括股票、基金、债券以及衍生金融工具等。
目前,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管理着2000多亿元资产,其中海外资金约15.7亿美元,资金来自以外汇形式上缴的境外国有股减持所得。根据年度资产配置计划,今年社保基金可境外股票投资5-8亿美元,固定收益类产品投资1-3亿美元。
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日前公布的《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境外投资管理暂行规定》,由财政部、劳动保障部、人民银行于3月14日批准发布,5月1日实施。该规定旨在规范社保基金境外投资运作。
《暂行规定》明确,全国社保基金投资境外的资金来源为以外汇形式上缴的境外国有股减持所得。境外投资的比例,按成本计算,不得超过社保基金总资产的 20%。
社保基金理事会应按照分散化原则委托境外投资管理人投资运作。委托单个境外投资管理人管理的资产,不得超过社保基金境外投资委托资产总值的 50%。单个境外投资管理人管理的社保基金委托资产投资于一家机构发行的单只证券和基金不得超过该证券和基金份额的10%,按成本计算,不得超过其管理的社保基金境外委托资产总值的20%。
社保基金境外投资限于八类投资品种或者工具,分别是:银行存款,外国政府债券、国际金融组织债券、外国机构债券和外国公司债券,中国政府或者企业在境外发行的债券,银行票据、大额可转让存单等货币市场产品,股票,基金,掉期、远期等衍生金融工具,财政部会同劳动保障部批准的其他投资品种或工具。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表示,海外投资是拓宽社保基金投资渠道的重要举措,有助于分散投资风险、促进社保基金的保值增值。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已发布公告,选聘境外投资管理人和评选境外投资全球托管人。
公告显示,社保基金委托投资产品类型包括,全球股票(除美国以外)积极型、美国股票指数增强型、香港股票积极型、全球债券积极型以及外汇现金管理类型。业内人士指出,从这些委托投资产品类型看,社保基金海外投资的思路非常开放,几乎囊括了风险从高到低的绝大多数金融产品。投资地域分布也十分广泛,此前人们预测仅会投资香港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