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赔偿标准及领取条件有哪些?
作者:轻松保 |
发布时间:2017-09-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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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是我国职工在失业的时候的一个基本保障制度,可为失业者提供最低的经济收入,那么失业保险赔偿标准是怎么的,领取条件又有哪些?
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按失业保险赔偿标准享受其他各项失业保险待遇:
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包括以下三点:
1、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已依法定程序办理失业登记的。
2、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3、有求职要求,愿意接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的。
根据失业保险赔偿标准,一般按照失业人员原单位所在地同期最低工资标准的70%执行,根据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时间确定失业保险赔偿标准,分为以下几条:
1、累计缴费时间满8年以上不满10年的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10年以上的为24个月。
2、累计缴费时间满3年以上不满5年的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以上不满8年的为15个月。
3、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以上不满2年的为3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2年以上不满3年的为6个月。
失业保险赔偿标准期限:
1、缴费时间不满一年的,不领取失业保险金。
2、缴费时间满一年的,领取二个月失业保险金。
3、缴费时间一年以上的,一年以上的部分,每满八个月增发一个月失业保险金,余数超过四个月不满八个月的,按照八个月计算,但享受待遇期限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以上就是关于失业保险赔偿标准的相关介绍,确认自己满足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后,带齐个人相关资料以及失业证明即可申请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