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社保局以健全制度为抓手强化全市基本养老保险窗口服务管理
为认真开展好市委、市政府“落实推进年”活动和市劳动保障局“基层基础年”活动,近日,市社会保险局以健全制度为抓手,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和窗口服务制度,制定了《黄山市基本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服务窗口管理制度》等十项制度,不断强化全市基本养老保险窗口服务管理。
一是完善黄山市基本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服务窗口管理制度。明确服务窗口标准,要求保持服务环境优美、窗口设施齐全、服务形象良好、服务优质高效、经办行为规范、业务流程科学、工作纪律严明、职业道德高尚、监督制度健全。
二是建立黄山市基本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学习制度。对学习计划与时间、学习内容、学习范围、学习形式、学习考勤制度提出明确要求,强调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掌握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关注民生,深入调研,提高运用理论指导劳动保障工作实践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三是进一步健全效能建设七项制度。深化黄山市基本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办事公开制度。扩大办事公开范围,畅通公开渠道。实行职责身份公开、人员去向公开,以及办事流程、办事依据、办事要求、办事时限、办事结果及时公开。践行黄山市基本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服务承诺制度。优化工作程序,提高服务质量,承诺服务时效,有诺必践,违诺必究。设立效能投诉中心,接受社会投诉举报。严格黄山市基本养老保险经办机构首问责任制度。明确首问责任人和首问责任事项等内容。
履行黄山市基本养老保险经办机构一次性告知制度。一次性告知广大服务对象所要办理事项的依据、时限、程序、所需的全部材料或者不予办理的理由。执行黄山市基本养老保险经办机构限时办结制度,符合规定、材料完整、手续齐全时,必须在承诺的时限内办结。实施黄山市基本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窗口A、B岗制度。
合理设置窗口岗位、完善工作职责,实行顶岗或互为备岗的制度,确保限时办结制、办事承诺制等制度的有效落实。切实落实黄山市基本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失职责任追究制度,对不负责任,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构成失职行为,致使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的利益遭受损失的,严格追究相关责任。四是实施黄山市基本养老保险经办机构使用办公文明用语制度。要求接待群众来访来电,使用办公文明用语和温馨话语,坚决杜绝生、冷、横、硬的工作作风,做到热心、耐心、细心、爱心、贴心,力求更好地服务于广大参保单位和职工,使文明创建工作深入推进,为我市创建全省文明城市作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