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医疗保险报销比例
广东医疗保险报销比例将不低于80%
据最新了解,广东将逐步提高城乡居民医保的报销比例。昨天,广东省人社厅公布《广东省医疗保险城乡一体化改革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记者从中获悉,广东省将整合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到“十三五”期末职工和城乡居民政策范围内支付比例统一为不低于80%;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统筹地区上年度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8倍。
该意见稿从10月10日至10月19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市民有意见可向省人社厅反映。
总体目标,建立城乡一体化,医保制度
意见稿表示,广东省将整合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建立城乡一体化医保制度。城乡一体化医保制度原则上由基本险和补充险构成。基本险是主体制度,确保参保人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保障。补充险是辅助制度,可在基本险的基础上为参保人提供补充待遇,确保原职工医保待遇不降低。
医保将覆盖所有人群。意见称,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和各统筹地区户籍城乡居民(包括在当地接受全日制教育的异地户籍大中专学生)等应参加基本险。灵活就业人员可以职工身份参加就业地的基本险。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其失业前失业保险关系所在地的基本险,费用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补充险的参保范围由各统筹地区根据实际自行确定。此外,参加广东省社保的异地务工人员,其在广东省就读的子女可参加学校所在统筹地区的基本险,其共同生活的学龄前子女可参加父母社会保险关系所在统筹地区的基本险。
按照要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稳定在98%以上。省人社厅表示,2016年,有条件的市启动试点,建立城乡一体化医保制度。2017年,进一步在有条件的市扩大试点。到“十三五”期末,全省全面建立城乡一体化医保制度,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险政策范围内支付比例统一为不低于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