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公积金贷款新政意见稿征询期今日结束
今天,广州酝酿出台的“史上最严”公积金贷款新政将结束征求意见。这份包括已使用公积金贷款不能再贷、公积金贷款连续缴存年限大幅提高、贷款金额计算公式重新设计等重大变化的征求意见稿最终将如何实施,是广大市民最关心的问题。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征求意见时间结束后将进行回应,向公众交代。
影响:担心贷款收紧,市民争赶“末班车”
“既然是征求意见稿,肯定会有回应。最终公众提出什么意见,有充分理由的将会采纳,不合理的会作出解释。”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
根据合富置业公布的最新数据,该公司3月按揭购房的个案中,接近70%涉及公积金贷款(含纯公积金贷款、商业与公积金组合贷款),其中首次置业买家占81%,19%属于改善型换房买家。还未出台的公积金贷款新政已经引起“末班车”效应,市民因为担心公积金贷款政策收紧而争贷公积金。
虽然目前还未有统计数据显示,在3月份近两成的二套房公积金贷款买家中,有多少人是已经使用过公积金贷款的。但从首次置业者的公积金贷款比例中不难看出,如果大幅提高贷款人的公积金缴存年限,受影响的购房者将不是少数。
质疑:公众在公积金决策中扮演角色太轻
本次酝酿出台的公积金贷款新政,在市民中反响巨大,很多市民在得知后都提出反对意见。不过就目前的情况看,市民除了在征求意见期内发邮件对新政提出意见外,政策的决策权最终还是在公积金中心手中。
公积金中心曾表示,两份征求意见稿最终将由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下简称“管委会”)结合公众意见审议通过,只有在市民意见对征求意见稿的内容有大量冲突的情况下,才会提交上一级决策机关进行审议。
根据《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章程》(2002年10月通过),“管委会”是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的决策机构,依法自主、民主地履行住房公积金决策职责。“管委会”共30人,由市政府聘任,每届任五年。
也就是说这个“30人小组”就是广州市公积金政策的决策机构。按照规定,2013年2月公布的第三届管委会名单由三个三分之一组成,包括市政府负责人和建设(房地产管理)、房改、财政、人民银行、审计等有关部门代表和有关专家占三分之一;工会代表和职工代表占三分之一;单位代表占三分之一。其中第一个三分之一的代表就有广州市常务副市长陈如桂、广州市法制办纪检组组长田路等。另外的两个三分之一的代表也有不少是来自各机关、单位的领导层,甚至是“局座”等。
对于广州的公积金管理制度,不少业内人士都指出,目前公积金缴存主体——广大市民,在公积金决策机构发挥的作用太少。《中国住房公积金制度研究》课题主持者汪利娜就表示,很多公积金管委会的成员构成特点是“官多,兼职多”,不是公积金缴存人选出来的。她建议,公积金管理制度可以参照企业法人的董事会制度,董事会的决策要代表股东利益,而公积金管委会也要真正代表缴存人的利益,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管好公积金、用好公积金。
公积金新政意见稿三大要点
3月21日,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广州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实施办法》以及《关于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问题的通知》两份征求意见稿挂上官方网站。文件酝酿对广州公积金贷款政策作出重大改变。意见征求日期截至4月10日,政策一旦实施有效期将为5年。
已使用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将不再予以贷款;将贷款人的资格从原来的本市户籍连续缴存6个月、非本地户籍连续缴存12个月,大幅提高至本市户籍连续缴存24个月、非本市户籍连续缴存36个月;重新设计公积金贷款最高金额公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