宠物医疗保险相关规定
宠物保险是把投保的对象变成动物,当动物发生死亡伤残疾病等情况时,保险公司按照合同的约定支付赔偿金的行为。这种保险在国外比较流行。市场前景广阔,但推广起来也许并不轻松,国内外的情况不同,办理宠物保险的条件比较多。
宠物医疗保险
宠物医疗保险涵盖宠物意外伤害医疗、丧葬、宠物责任(伤人)险! 宠物医疗保险在国内外发挥着重要作用,在国内,目前还是空白,但中国有着大量的宠物市场,宠物保险如果施行,将有不可预料的广阔市场。
宠物医疗保险条款
第一条保险合同的构成
本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保险单及所附保险条款、投保单、与本合同有关的投保文件、合法有效的声明、批注、附贴批单及其他书面协议构成。
第二条投保范围
一、投保人:凡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对被保险宠物具有保险利益的人,均可作为投保人投保本保险。
二、被保险宠物:凡投保时年满6个月至 9周岁,身体健康者,具有宠物户口证件的均可作为本保险的被保险宠物。
第三条保险责任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宠物因遭受意外伤害或自本合同生效90天后因罹患疾病,并在保险人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就医治疗,保险人承担下列保险责任:
一、被保险宠物每次就医发生的合理的、必要的且符合本保险单签发地政府基本医疗保险管理规定范围内的药费、床位费、治疗费、护理费、手术费、检查费,保险人在以上各项费用保险金额内承担85%的给付责任。
二、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宠物开始就医治疗,至保险期满时治疗仍未结束的,保险人继续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最长至保险期满之日起第30日止。
第四条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导致被保险宠物住院治疗的,保险人不负保险金给付责任:
一、保险单签发前已发生的,并且投保人在投保单中未如实告知的伤害或疾病;
二、投保人故意致被保险宠物患病或伤残;
三、投保人未遵医嘱给被保险宠物,私自服用、涂用、注射药物;
四、被保险宠物罹患先天性疾病、先天性畸形;
五、精神病、特定传染病、地方病及进行美容整形手术、矫形手术;
六、被保险宠物怀孕、流产、分娩(含剖腹产)及由此导致的并发症;
七、被保险宠物的一般健康检查或疗养、康复;
八、被保险宠物被驯养成从事潜水、跳伞、攀岩、特技等高风险运动或活动;
九、被保险宠物的药费、床位费、治疗费、护理费、手术费、检查费中依法应由第三者赔偿的部分,但肇事者逃逸或无赔偿能力的除外。
十、战争、军事行动、暴乱、恐怖行为及武装叛乱;
十一、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第五条保险期间
本保险的保险期间为一年,自保险人同意承保、收取保险费并签发保险单的次日零时起至本合同约定的终止日24时止。
第六条保险金额和保险费
本保险的单次就医保险金额分为五个档次
保险的保险费根据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的投保档次、被保险宠物在投保时的实际年龄确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投保人在投保时一次缴清保险费。
续保时,投保人应按续保时被保险宠物实际年龄对应的缴费标准缴纳保险费。